(相关资料图)
一般是申请人自己向单位申请,然后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相关的材料交给惠东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本县工作并在同一工作单位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县内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者住宅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本县其他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共同申请人可由其父母、岳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构成;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本县规定的购房优惠政策。
房源轮候具体优先顺序如下:
1.重点引进和紧缺人才;
2.高学历高职称人才;
3.硕士研究生学历、技师职业资格人才。